招生电话: 0744-8255163 8222373
公告公示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测控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4

项目编号:HYZB-2019023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单位: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采购项目: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测控平台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5.采购项目概况、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数量/单位

备注

1

 

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测控平台采购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1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测控平台采购

 

技术参数

⒈  

⒉  

⒊  

1.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

否(   )

是( )

否(√)

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8.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条件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

6.其他说明: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6000元。

四、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04日至2019年06日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八、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热水坑

 联系人:李卓桓   座机:0744-82202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西溪坪都市金苑B栋160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319644666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应该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照《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