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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工作行为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2-10-26

近日有中介机构和个人在我校进行自学考试专升本及“3+2”统招专升本招生宣传,并招募学生做兼职工作。在我校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学校声誉及学生利益。为切实维护学校及学生权益,规范我校继续教育行为,特做如下声明:

1.我校自学考试专升本及“3+2”统招专升本统一归口教务处管理。自学考试专升本办公室设图书馆322办公室,联系人:刘佳,电话:15074421077。“3+2”统招专升本办公室设教学楼2栋203办公室,联系人:李健,电话:13907440458。

2.乐贞、实践、好老师等培训机构,均未与我校建立相应的合作关系,在我校私自宣传属违规行为,存在诸多弊端和不稳定因素,“张航专升本咨询群”系假冒我校的微信群。

3.严禁学校师生以牟利为目的,私自介绍或组织学生到校外机构报考或参加培训;严禁张贴、发布未经学校认可的招生宣传广告。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4.学校鼓励学生通过正当途径提升学历,在中介机构报名或参加校外不规范培训,由此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5.对有损学校声誉及学生利益的不法行为,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