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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对《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进行修订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12-06

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总依据。我校章程自2015年1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实施以来,在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2019年10月,省教育厅对全省高校开展章程建设专项督导,我校获得“良好”等次。

近年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发生了重要变化,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厅函〔2021〕17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章程第79条之规定,决定启动我校章程修订程序。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吸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制度和理论成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升内部治理效能,为创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要求

章程修订要坚持党委领导,按照规定程序,做到科学规范,严格依法推进;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要深入研究、分析学校的特色与需求,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内部组织、师生员工和校友意见,充分反映高校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以及教职员工、学生的要求与愿望;保持章程的总体稳定,只修改必须修改的、在全校范围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订后的章程能充分反映学校建设发展最新成果。

三、主要依据

(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新修订、制定的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及国家其他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相关会议和我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三)中国航空、中国航发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

(四)学校发展过程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趋势。

(五)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四、程序及总体日程安排

(一)2021年11月,提出修订动议,经党委同意,正式启动修订工作;

(二)2021年12月,发布修订工作方案,部署修订工作,征集具体修订意见;

(三)2022年3月上旬,党政办公室收集意见和建议并梳理汇总;

(四)2022年3月中旬,形成章程修订案(讨论稿),面向各部门、各学院党政领导、师生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后,首次提交党委会审议;

(五)2022年4月,提交学校职代会审议;

(六)2022年5月上旬,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次提交党委会审议;

(七)2022年5月中旬,呈主管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八)2022年6月,报省教育厅核准;

(九)20227月,印发实施《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稿)》。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