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 处长办公室 |
| 教学运行管理 |
| 考务管理 |
| 成绩管理 |
| 实践教学管理 |
| 教材管理 |
| 教学设施管理 |
| 电化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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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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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教学管理的机构,其职责范围是:
(一)根据高等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及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则,组织编制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学年度教学执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在教学方面的指示、规定、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负责全院学的排课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检查工作。负责优质课程评选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工作。
(五)负责教考分离的组织、实施和题库的建设、管理与使用;负责全院考试试卷的审定、印制和保管等工作。
(六)负责全校大学英语三、四、六、八级统考和其它语种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统考、期末考试等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七)负责组织实施专科生升本科的选拔考试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保管及供应工作;组织自编讲义及教学参考资料等的编写和打印工作。
(十)会同人事部门和各系、部制订师资补充计划及培养提高规划。
(十一)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改革工作经验。
(十二)负责全院教室的维护、分配、调度、使用等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本处业务,做好本部门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十四)完成院党委、校行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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