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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主题党日

时间:2022-06-15 来源:

六月主题党日

时间:2022年6月15日 中午1点30分      主持人:曾铭

地点:办公室706+腾讯线上会议         记录人:张庆

应到:32  实到:32

参会人员:曾铭、刘亮、张庆  毕业生党员29人

主要议程与内容:

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担当新时代下的职教发展新使命”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解读

曾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2021年4月13日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公布实施,经多次修订。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无论是升学、就业还是职业发展,职校与普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专科已不再是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正在展开。以“技能+理论”的“职教高考”将成为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新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将带来哪些重要改变?以下是新职业教育法的重要内容。

一、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目的定位                                          

新《职教法》首先明确地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目的和定位,职业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大众的认知中,职业教育的定位偏弱于普通教育。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同时,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这一规定将职业教育确定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列,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一改之前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低人一等”的地位。

二、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                                    

此前在社会上,对职业教育学生的偏见层出不穷,职业教育被区别对待也十分常见。对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该法规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就业问题上作了多处规定,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等等。同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此外,修订后的职教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三、破解产教融合难题                                      

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企业可以通过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做出奖励、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同时,明确了行业和企业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为了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四、强化了职业教育的法律权益                              

新《职教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接纳实习的单位应当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签订实习协议,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新《职教法》对学生实习权益的这些保护规定,将有效保护学生实习的权益,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问题得到遏制,真正发挥实习的作用。

 最后,在此勉励支部全体成员:只有产业多方面发展、人才全方面培养,祖国走向伟大复兴的“树根”才会越抓越牢。“同学们要紧跟时代步伐,争做大国工匠,用所学旅游知识,亮好“文化强国”“美丽中国”名片,同时用所学旅游知识,向世界宣扬祖国的大好河山。我们要用所学知识证明,只要信念坚定,每个人在岗位上都能熠熠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