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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一、二、三年级学生资助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8 04:14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院五年制大专生中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对待,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湖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的学生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是本年级在校学生的15%,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因违反学校的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处分的取消其一个学期的受助资; 留校察看的取消1年的受助资格。

三、免学费的资助对象

免学费的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的农村、县镇非农及部分城市户口家庭困难学生(城市户口家庭困难学生的比例是本年级在校城市户口学生的10%)。

四、免学费的标准

①一、二年级前两年公办中职学校同类型专业标准进行补贴(不同专业免学费的金额不一样)。

五年制大专三年按中职标准免一半(不同专业免学费的金额不一样)。

五、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照新政策执行。

 

备注:

1.学生必须办理个人身份证,便于学校统一办理资助卡,发放资助款。新生来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时,交学生本人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和户主首页及学生本人的户口复印件,便于查看学生的户口性质(登记住址信息按身份证所在地登记)。

 2.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前提条件是:学生“正常在校”; 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

度;学生学籍审核状态为“已提交”或审核“已通过”;学生必须在系统中进行照片采集,符合条件但是在规定时间没有填写和上交相应材料的同学视同放弃其资格(班主任须学生签字表示放弃)

     3.湖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名单(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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