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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8 04:14

 

 

一、我院五年制一、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院五年制大专生中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对待,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五、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 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证明其是否是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口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③ 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 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 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 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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