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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调整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6 05:24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设

  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调整方案

   

  为推动学校各项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与职数配备,经校党委研究,根据《关于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批复》(湘编办发〔2011〕4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机构调整后学校内设机构为党政管理机构15个、群团组织2个、教学教辅机构14个。根据湖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有关规定,设党总支部9个、直属党支部12个。

一、党政管理机构(15个)1.党政办公室

  负责学校综合协调与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学校全校性规章制度的组织拟订工作;负责学校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学校会议和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学校公文处理和文秘工作; 负责学校校务公开监督与标准化管理;负责学校党政印章及法人印章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学校信访工作;负责学校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学校校史及综合档案工作;负责学校各校友分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校友总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校)

  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党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党校工作; 承办党委和行政举办的专题研讨班;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与调整工作;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干部和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工作; 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人才队伍规划工作; 牵头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高层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学校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和考核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薪资福利与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学校评先和表彰工作;负责学校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统战部

  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工作; 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学校思想理论研究工作; 统筹全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学校普法工作;负责学校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 负责学校新闻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新媒体管理工作; 负责航院大讲堂组织与实施工作;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学校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纪检监察审计处

  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学校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党内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负责学校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学校违纪案件查办工作; 根据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负责学校内审工作;负责学校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5.学生工作处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奖助勤贷与资助服务工作;负责学生事务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负责学生奖励与处分工作;负责学生干部与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6.教务处

  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学校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牵头学校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负责学校学历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7.科技产业处

  负责学校科研相关制度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科研平台、大师工作室等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监督、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的科技项目、科技论著、论文、科技成果的统计汇编及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的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和奖励工作;负责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校内科研工作奖励与表彰;负责组织完成各类科技统计、科技年鉴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校企合作工作以及框架协议起草和签订工作;负责科技服务岗人员落实和考核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科协工作,组织全校性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等,组织参与各类科普活动;负责各类非教研类学会、协会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组织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统计上报学术论文和成果,定期缴纳会费;负责学校学报编辑出版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质量管理处

  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理论研究,为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提供引领和支撑,负责学校层面质量保障体系运行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采集和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时分析教学状况,对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常态进行监测,负责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负责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培训,组织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组织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开展干部听课督导和同行教学评议工作;组织在校生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毕业生跟踪调查、评价和反馈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评价工作,撰写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负责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信息系统的建立、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事故的调查与认定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9.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负责招生计划制订工作;负责招生宣传组织工作;负责生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负责毕业生派遣、改派和档案归口、转接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组织工作;负责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与教学开展工作;负责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计划财务处

  负责学校预算经费编制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年终决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起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学校资金筹集与管理工作,做好资金调度;负责编制学校财务分析报告,定期向校领导和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学校经费的结算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负责学校工资、福利的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学费的建档、收费、上缴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调阅和保密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后勤管理处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后勤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校园的各类维修项目的实施;负责学校膳食管理和食品安全防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公司为学校提供的后勤服务;负责学校水电基本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负责校园绿化、保洁等第三方公司的监管与协调工作;负责教室桌椅的保障及维修工作;负责学校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学校各个部门材料文印、胶装、装订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资产管理处

  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学校资产的总账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报废等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的清产核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和使用保管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起草和完善学校有关招标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学校各类招投标业务的管理与组织实施;参与重大建设项目论证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前论证;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发展规划处(新校区建设办)

  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及重大政策;组织二级学院开展中长期评估和事业发展年度量化考核,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的实施研究;负责学校新校区基本建设项目各类制度汇总、文件起草、上报,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4.保卫处

  负责拟定全校保卫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建立健全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校保卫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校园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掌握敏感期和国内外重大事件期间的师生动态反映,调查内部动态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及各类考试、招生等工作的安全保卫工;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治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查处,预防和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5.离退休管理处

  负责制定离退休工作相关文件;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各项待遇的落实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负责协调学校有关部门为离休同志做好医疗保健、医疗费报销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和住院探望工作;做好离退休工作各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做好完善离退休教职工信息资料库、年终报表、工作档案等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统筹工作;承担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学校学生意外保险上缴和理赔协调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群团组织(2个)1.工会

  贯彻《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工会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传达上报工作;负责工会评先和表彰工作;负责教代会筹备、会务工作,做好提案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参与学校有关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负责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做好职工之家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负责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负责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负责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负责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负责会员的大病医疗保险登记、上缴和申报工作;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学校职工重大疾病、丧葬等慰问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团委

  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和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学生社会实践、“三下乡”和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学校学生社团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校园文艺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教辅机构:1.二级学院(航空制造学院、航空维修学院、航空电气学院、航空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院专业发展与建设工作;负责学院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和教学评价工作;负责学院专业教学条件建设工作;负责学院实验及实训实习基地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就业推荐工作;负责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开展组织等工作;承接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和管理等工作;具有士官生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负责士官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课程建设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士官管理学院

  负责士官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士官生军体训练和军政素质教育工作;负责士官生军体课程教学和教学评价工作;负责士官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入伍工作;负责士官管理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与武装工作;负责学校新生军训工作;负责学校征兵入伍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3.马克思主义学院

  负责学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教学开展和教学评价工作;负责开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基础教学部

  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建设、教学开展和教学评价工作;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基础部师资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5.体育艺术部

  负责学校体育艺术课程建设、教学开展和教学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活动;负责学校体育活动、比赛、运动会的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体育艺术部师资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五年制高职部

  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于五年制高职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行为规范养成;负责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学风建设;负责组织全面开展学生素质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引导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工作;负责五年制学生的奖、助、贷评定与发放等工作。

7.图书馆

  负责全校师生读者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图书资源建设;负责学校文献资源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文献情报服务工作;负责学校文献情报采编教学与研究工作;负责学校图书馆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8.网络信息中心

  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智慧校园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常态化工作;负责学校信息系统支撑平台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网站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9.航空培训中心

  负责学校航空制造、航空维修、航空电气实习实训、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学校金工实习教学及教学评价工作;协助开展学生技能竞赛活动;负责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培训中心师资队伍建设、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1.机关党总支部:包含9个党政管理部门和2个群团组织,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校)、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处、科技产业处、质量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新校区建设办)、团委、工会。

  负责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机关党总支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做好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党内民主程序,选拔配备好党支部负责人;做好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班子建设;深入了解、掌握党总支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党总支工作计划、学习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做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组织下属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协调党总支与各处室工作;抓好党总支党员发展工作。

2.二级学院党总支部(航空制造学院党总支部、航空维修学院党总支部、航空电气学院党总支部、航空管理学院党总支部、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部、旅游管理学院党总支部、士官管理学院党总支部)负责本学院党建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学生管理工作;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负责本学院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分党校工作;指导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和党员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3.离退休党总支部

  制定离退休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党总支和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负责离退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了解和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在总支内通报学校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按照“六个老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离退休党总支部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和组织机构设置的审批工作,并按党章规定向校党委组织人事处备案。

4.直属党支部(学生工作处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招生就业处党支部、后勤管理处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五年制高职部党支部、基础教学部党支部、体育艺术部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网络信息中心党支部、航空培训中心党支部)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说明:(一)党政管理机构

  1.保留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2.更名机构(2个):规划建设处更名为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更名为计划财务处;

  3.合并机构(3个):现宣传部与统战部合并为宣传统战部,现纪检监察室与审计处合并为纪检监察审计处,成人教育处并入教务处;

  4.增设机构(3个):科技产业处、质量管理处、离退休管理处。

(二)教学教辅机构:

  1.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更名为航空培训中心;

  2.机械实训中心并入航空制造学院;

  3.文印室并入后勤管理处;

  4.各学院按照专业群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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