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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家界航空职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5-13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现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511日 

 

张家界航空职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和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标本兼治,规范权力程序运行,营造我院风清气正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根据省教工委关于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湘教工委发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全覆盖,在2015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坚持正风肃纪新常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列出详细问题清单,分步骤、分重点各个突破,做到“认真查找、主动纠正、坚决整治、制度规范,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切实解决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自2016年4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结合我院自身实际,统筹安排时间进度。

三、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我院是否存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基建项目建设、违规财务管理、违规选人用人、违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违规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办学行为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制度建设不健全、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等十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院党委和纪委将把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以及“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作为专项整治和纪律审查的重点。

四、责任分工

成立张家界航空职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姜玉平、唐汝元;副组长:王来顺;成员:贺红斌、陈益林、张正华、田敏、熊隆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设在纪检监察室,张正华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部门任务分工如下:

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我院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责任追究、纪律处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

党政办:牵头对学院是否存在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完备、执行不到位方面、党委主体责任缺失、党建工作薄弱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组织人事处:牵头对我院是否存在违规选人用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薄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我院是否存在违规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宣传统战部:牵头对我院是否存在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财务处:牵头对我院是否存在违规基建项目建设,违规财务管理,如私设“小金库”、“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违规公款旅游、违规赚取学生教材差价款、违规组织教职工集资、报账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教务处:牵头对我院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进行整治,如在学术论文和著作撰写、发表、出版过程中,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在职称和项目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内幕交易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处:牵头对我院是否存在违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如编制虚假材料申报骗取科研立项和结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招生就业处:牵头对我院是否存在招生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如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方针法规、违规招收寄读生,违规办理“单招”手续和转学手续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建设办:牵头对新校区建设中是否存在有以指挥部名义替代党委集体决策;不按规定报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规划,超计划、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乱定性、高补偿的方式处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牵头对我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部署(2016年4月至5月)

1.组织学习。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准则和条例

2.动员部署。在抓好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对本院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激发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促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端正思想态度,勇于直面问题,认真进行自查,主动进行整治。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主要从“三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完善(2016年5月至11月)

建立问题台账,逐个落实整治整改措施,逐个对账销号;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上报或核查处理;针对新形势及时进行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对整改遗留问题、历次无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进行重点攻坚,因体制机制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出情况说明。

(四)督查督办(2016年6月至11月)

1.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在7月、10月、12月前分别抽查各职能部门,分期安排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开展、发现问题、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效果、困难不足等方面

2.实地抽查。专项整治对各职能部门报送的自查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效果、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督办。

3.问责追究。对查而不实、纠而不严、整而不治、治而反弹,以及敷衍应对、追责不力、整改不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职能部门进行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五)总结规范(2016年11月至12月)

各职能部门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于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

六、有关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学院各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问题要具体、措施要实在、整改要到位、成效要显现的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强化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追究,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工作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学院党委书记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项整治小组,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整治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亲自管、亲自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排查清理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时反映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三)抓好问题处置。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分清问题、分清责任、分类处置。同时,学院全面核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尽快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和强化制度执行。发现属于机制不完善、制度笼子扎牢方面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属于违反纪律的问题,明确集体或个人的行为责任,依纪依规纠正,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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