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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原市长雷渊利以亲身经历讲述腐败心理演进过程
日期:2016-11-22

来源:检查日报  编辑:系统管理员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有四个心理阶段

雷渊利,湖南省郴州市原市长,因涉嫌受贿900余万元、挪用公款2600余万元、贪污公款18万余元,4月19日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受审。

这是2005年6月14日,雷渊利在被湖南省纪委审查期间写下的反省材料。

领导干部发生职务犯罪不是偶然的,其心理经历了一个过程,收礼也是逐步演化的。从我的犯罪过程来看,经历了无所谓——攀比——侥幸——再捞一把就走人的四个心理阶段。


第一阶段:无所谓的心理

我国的传统,逢年过节、红白喜事都有亲朋好友互相登门走访送礼的习俗。于是,一些有求于领导的各类人物会利用这种机会上门送礼,用这种方法联络沟通感情,为谋求自己的发展和解决有关问题打基础。作为收礼的干部,对这个时候的送礼也觉得是“礼尚往来”,没什么大不了,不会太在意。殊不知,这些非亲非故的送礼者不是冲着你的人来的,而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而且这些人送礼也超出了正常来往,礼金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只要稍加分析思考,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但由于送礼者选择的是这种时机,所以收礼者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反而认为是别人尊重自己。

一位给我行贿近100万元的老板过去不认识我,第一次给我春节拜年时也只是送了3000元的红包。相识成为“朋友”以后,几年下来,我竞收了他近百万元,但感觉上真有些“不知不觉”就收了这多。直至被审查以后,我对这个问题才有了正确认识。


第二阶段:攀比的心理

现今社会上有股风气,羡慕有钱人,人们喜欢议论发财赚钱之事。为什么人家官也当大了,钱也赚足了,自己还一副穷酸样?别人可以当官又发财,我为什么不可以?特别是那些老板,水平素质不比自己强,凭什么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家产?一想到这些就感觉自己太亏了。有了这种思想以后.总想着找机会搞些钱。

1998年春节前,陈某为工程的事送给我4万元,这是我第一次见别人送这么多钱,当时也曾想过推辞,但一转念——别人收得,我也收得,于是就收了。收过这4万元后,以后再多的钱也觉得习以为常了。2000年春节前,一公司老板郑某送来30万元,我收钱时竟然脸不红、心不跳,也从来没有想过要退回去。因为攀比,总感到收别人送的钱还不过瘾,发不了大财,想找发大财的门路。一旦有这种机会,就会迫不及待。

2001年下半年,自称是新加坡老板的周某对我说搞某市场开发可赚大钱,邀我合伙干,并承诺利润平分。我感到机会来了。当他提出挪用公积金到银行质押贷款时,我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操作、批示挪用2000万元,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道路。


第三阶段:侥幸的心理

一旦贪污受贿以后,犯罪者内心也是很不踏实的,经常担心东窗事发,也想过洗手不干了。可一旦有人送礼,面对诱惑,侥幸心理就会占上风。“那么多人收了钱,未必就会抓住我!”“管他那么多,不收白不收。”于是,又大胆收了。

2002年11月,侯某打电话说要送给我100万元,我听后马上就拒绝了。可当他真提着100万元现金来到我面前时,我动摇了。虽然收钱后心情有些紧张,但过了一段时间,心想自己命好不会有事的。于是别人送钱时,不管多少都毫不客气地收了。2003年以来,我竟受贿几百万元。

我被审查后,也曾心存侥幸,讲过假话,想蒙混过关,经过纪委同志的教育帮助,才消除了侥幸心理,彻底坦白交代问题。事实说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是违法犯罪了,总会有一天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第四阶段:再捞一把就走人的心理

为了确保安全着陆,一些犯罪干部往往及早找退路,或提前离岗,或停薪留职、辞职下海。2004年,我萌发了辞职下海的念头,并向领导讲过。当时想下海自办一家公司,后来又想与人合办公司。

想到自己下海,总觉得心有不甘,认为权力还没有用足用够,于是开始大肆捞钱。对那些有把握赚钱的项目工程,就与人合伙干,对一些与自己关系特好的老板,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赚钱,为的是让他们多送些钱给自己。另外,我还变着法子搞钱。我与段某准备合伙开发一块地,结果谭某也看中了这块地,我与段某里应外合,在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硬让谭某补偿了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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