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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对全校学生工作实行宏观控制管理,制订每学期(学年)全校学生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学生工作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学校学生会开展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

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收集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部门反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负责学校学风建设和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

三、负责全校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开展各类业务培训,负责与组织人事处、各学院(部)共同开展辅导员、班主任的聘用、管理与考核,以及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毕业证发放,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学生退学、转学、休学手续。

五、负责全校学生管理工作评优评先和学生各类奖惩工作,管理和审批各二级学院学生奖学金、留用金发放工作。

六、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建档、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等。

七、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与调整,宿舍纪律、安全、卫生的检查与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管理好宿舍公务人员,协助后勤部门搞好宿舍维修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与评比活动。

八、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资助、困难补助、特困补助的审定和发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征兵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审核管理,指导开展校内的勤工助学工作。

九、负责学校易班平台建设、运行,开展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校公益劳动,组织学生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并对学生公益劳动成绩予以评定。

十一、负责接待、处理学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处理有关学生的各种问题。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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